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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《宿迁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认定和管理办法》

发布时间:2008-10-07 作者: 来源:市食品药品监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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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制定出台了《宿迁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认定和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将药品生产企业划分为守信、信用预警、失信、严重失信四个等级,其中守信等级又分为A级、AA级、AAA级,按照企业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。等级认定采取一年一次的动态认定方法,由药监部门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企业行为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。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 AA 以上的企业,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重点政策扶持,对于成绩突出的企业将在辖区内予以公开表彰,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。对被认定为信用预警、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,将采取防范、提示、加强日常和专项检查、增加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等措施予以鞭策,切实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有效保障产品质量。(市食品药品监管局)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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